| ****02026/2024-00058 | 文号石大发改审发〔2024〕95号 | 生成日期2024-08-14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责任部门****发改局 |
****关于星海镇祥河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星海镇祥河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石大星政发〔2024〕7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星海镇祥河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区星海镇祥河村
四、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是对海镇祥河村**组的21条巷道人行道砖硬化、入户门口砼路面拆除恢复。**U型渠道(带钢筋砼盖板共21条)。
1、人行道硬化工程:硬化巷道总面积4154㎡/21条、入户门口砼路面拆除恢复总面积2521㎡、安装砼道牙200m、安装1.2m×1.2m砼树池50套及其它工程。
2、沟渠及管道工程:**U型渠道总长4417m/21条,其中**预制砼D400U型渠道(带钢筋砼盖板)4007m/20条、**预制砼D600U型渠道(带钢筋砼盖板)410m/1条,现浇雨水口(加预制砼篦子40型)708座、现浇雨水口(加预制砼篦子60型)105座、预制砼雨水口50座、门口预埋DN300钢筋砼管共1011m、门口预埋DN500钢筋砼管共150m、过路顶管DM30015m、过路顶管DM500型号40m及其它工程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4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361.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84万元,其他费用19.24万元。预备费10.5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区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335万元,剩余资金由**区财政配套。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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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