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靶场项目建设设计服务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靶场项目建设设计服务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荔**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人、电话:小徐、0594-****799
四:公告日期:2024年6月14日
五:开标日期:2024年6月21日
六:评审结果情况:中标供应商
| 合包号 | 服务名称 | 中标折扣率 | 入围供应商 | 地址 |
| 1 | ****智慧靶场项目建设设计服务 | 5.7% | **** | **省**市**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1407室 |
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林强、吴剑航、骆绍烨、陈樵、林丽华
八:公示日期:3个工作日。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总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79元(人民币)。
收取对象:中标人
其它补充事宜
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9:30,共有12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中****公司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第6****公司按照无效投标进行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其他11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于2024年6月25日15:00****委员会复议,经标后审查,评审当场宣布为第一成交供应商的******公司,第三次报价折扣率跟报价澄清说明及承诺函中报价金额无法对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三、报价文件的基本要求“3.报价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的规定,****委员会标后审查认为该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谈判须知六、成交中“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且本项目在处罚范围内的,取消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定。递补报价次低的****为第一成交供应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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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