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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义****公司现向我局申请办理义龙庆高速公路**至**段(**段)第TJ01标先行段2号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申请用地位于濂竹乡治岭头村,面积780平方米,其中耕地101平方米(含永久基本农田0平方米),林地663平方米,园地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用房,使用期限4年。
公示期8月15日--8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表明利害关系的相关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详情请向我局行政许可科了解。
地址:妙高街道君子路357****中心一楼101(邮编323300)
电话:05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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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