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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YA****1729 | 建设单位法人:周黎旸 |
| 毛红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柯** |
| **市柯**中央大道252号 |
| 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柯** **市柯**中央大道252号 |
| 经度:118.88599 纬度: 28.900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31 |
| 衢环建〔202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1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YA****172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0572X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535659H | 竣工时间:2023-08-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厂区内,建设内容:项目**一套硫化氢气体焚烧装置,****公司原料路线改造后低温甲醇洗工序、变换工序、气化渣水工序产生的含H2S酸性气体,通过离子液进行吸收,制取液体二氧化硫产品,形成0.45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生产能力。本项目投产后,晋巨公司含H2S酸性气由本项目焚烧装置处置,不进入10万吨/年稀硫酸裂解制酸装置,总酸产能不增加。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液体二氧化硫0.4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液体二氧化硫0.45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包括焚烧、余热回收、净化单元、SO2吸收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焚烧、余热回收、净化单元、SO2吸收储存,其中离子液吸收再生系统实际取消了LP再生塔及其附属设备。 |
| 硫酸装置从原来的一转一吸工艺改造为两转两吸工艺后,进入尾气吸收系统的SO2含量大幅度下降,离子液吸收系统循环流量从原来的80m3/h下降到50m3/h,低压蒸汽用量从13吨/小时下降到3吨/小时后尾气排放SO2指标能达到标准要求,在该条件下,低压再生系统不具备使用条件,故取消低压再生塔及其附属设备。上述改造工艺包含在硫酸厂制酸工艺技术优化改造项目(衢环建〔2020〕11号),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一期3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收集后经厂内中和预处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外排乌溪江。废气:硫化氢焚烧炉气经离子液吸收后的尾气进入尾气系统,与磺制酸尾气混合通过离子液进行二次吸收脱硫,脱硫后尾气进入静电除雾器,除去酸雾后通过92米高烟囱排放。噪声:1、对分离器、水泵等类的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2、加强设备的维护;3、选择低噪声设备;4、加强厂区绿化。固废:1、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2、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配备台账;3、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废暂存库位于硫酸厂北侧,全密闭式,储存面积约为96m2;5、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类别、性质进行分区存放,设置相应标志,在包装上明确各危废种类、主要成分,根据各危废产生工序,明确各类危废是否相容,禁止将不相容的危废混装。 | 实际建设情况:硫酸厂****公司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晋巨公司现有1座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位于原气化制浆区域,占地面积约300m2,原空分装置区域设置一座占地面积约58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其余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2.52 | 0.511 | 33.76 | 0 | 0 | 33.031 | 0.511 | |
| 2.71 | 0.051 | 2.83 | 0 | 0 | 2.761 | 0.05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7.02 | 0.318 | 47.04 | 2.04 | 0 | 45.298 | -1.722 | / |
| 15 | 0.202 | 16.4 | 0 | 0 | 15.202 | 0.20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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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和桶 | 本项目废水纳管从严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硫酸厂雨水排入东排渠,再经东排渠排至白沙溪。根据美丽**办〔2023〕8号文要求,巨化东排渠化学需氧量控制标准为25mg/L、氨氮控制标准为2mg/L。 | 锅炉排污水和设备冲洗水收集后经厂内中和预处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外排环境。 | 1、监测点位:车间废水收集池;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硫化物、石油类;监测频次:4次/天、2天。2、监测点位:中和处理单元出口;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硫化物、石油类;监测频次:4次/天、2天。3、监测点位:雨水排放口;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频次:4次/天、2天。 |
| 1 | 离子液吸收装置+静电除雾器 | 本项目实施后离子液吸收装置92m烟囱排放废气中硫酸雾、二氧化硫从严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氮氧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氨、硫化氢、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边界二氧化硫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企业边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硫化氢焚烧炉气经离子液吸收后的尾气进入尾气系统,与磺制酸尾气混合通过离子液进行二次吸收脱硫,脱硫后尾气进入静电除雾器,除去酸雾后通过92米高烟囱排放。 | 1、监测点位:离子液吸收装置烟囱排放口;监测因子: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监测频次:3次/天、2天。2、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侧;监测因子:硫酸雾、二氧化硫、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监测频次:4次/天、2天。 |
| 1 | 设备选型;安装减振基座、隔声罩、消声器或采取建筑物隔声措施;合理布局等。 | 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压缩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治理噪声:(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2)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隔声罩、消声器或采取建筑物隔声措施;(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减少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 监测点位:****公司32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监测频次:1次/天,2天(昼、夜各一次)。 |
| 1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企业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台账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委处理。硫酸厂****公司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晋巨公司现有1座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位于原气化制浆区域,占地面积约300m2,原空分装置区域设置一座占地面积约58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固废仓库已按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粘贴有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外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标识牌,并由专人管理;另外,企业已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设专人对每次危险废物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进行记录并存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物资,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应对能力。若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厂区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的容积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健全安全管控台账资料。 | 硫酸厂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配备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物资,规定了厂区事故状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已设置应急围堰,厂区已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的容积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已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了安全管控台账。 |
| SO2吸收储存工序和尾气处置工序依托液体SO2装置和30万吨/年的硫磺制酸装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SO2吸收储存工序和尾气处置工序依托液体SO2装置和30万吨/年的硫磺制酸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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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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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实施后CODCr、氨氮、SO2可实现内部平衡,NOX按1:1.5比例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平衡并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获得。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硫酸厂已通过****公司协议转让获得氮氧化物排污权2.1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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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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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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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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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