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微波消解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4年微波消解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24年微波消解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开标日期: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1205会议室
二、公示期: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0日
三、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网》发布。
四、评标情况:
4.1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3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名 称:****
地 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5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371-****3240
监督电话:0371-****8930
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冯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5888
日期: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