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洛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8月01日、《****政府采购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 - 2024年08月08日(**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08日23时59分(**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0(3)和31.3(3)“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2.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P66和P106“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以上10人劳务费用,劳务费用限价54万元/年,超出部分计入供应商经营成本。”
变更为
1.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2.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以上10人劳务费用,劳务费用限价54万元/年(此劳务费用包含在预算金额****000元内),超出部分计入供应商经营成本。
6、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5日10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的要求与第四章中“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6****5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经二路12号
联系人:翟老师 路老师
联系方式:0371-****5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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