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更正公告(1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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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二期工程(二标段)监理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 年8月14 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中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吕** 地 址:**县姜尚大道与兴****集团二楼 邮 编: 236400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现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吕** 地 址:**县姜尚大道与兴****集团二楼 邮 编: 236400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53****2521、156****81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二、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支付 监理费的支付:按同期施工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计算监理费,每月按“已支付工程进度款×监理服务费费率”支付一次,付至“监理服务费暂定价×85%”时停止支付。 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监理费的 97%(如中标企业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 银行转账等形式缴纳质保金的,招标人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监理费的 100%) ;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工程余款 现修改为 监理费的支付:本项目最终结算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审定价格*中标综合费率。 (1)同施工付款周期及完成合格工程量比例支付监理费用的 85%;(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备案并结算审核后委托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3)余款 3%于缺陷责任期满 (且监理单位履行了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义务)后支付。(4)合同总价不因施工工期的**和监理内容的变化而增加。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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