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公里10KV线路更换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8公里10KV线路更换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门市
2.3建设规模:28公里10KV架空线路裸绞线换绝缘导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09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10月13日
总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招标控制价:¥****112.00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壹仟壹佰壹拾贰元整)。
2.7资金来源:上级下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无在建项目,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接受参与投标的单位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依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详****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标书代写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上午09:00(**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6.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上午09:00(**时间)标书代写
6.3开标地点:本项目投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操作手册的《**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电子标服务
7.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7.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7.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7.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宫先生 联系电话:09372-306368
采购管理部门:张先生 09372-306348
纪检监督部门:朋先生 09372-30625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关路47号
联系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182****4562
质疑答复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须为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时间未超过规定质疑时间,提出质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证据可靠有效、事实清晰明确。经受理部门查实,供应商不符合投诉条件、不按程序质疑投诉恶意投诉,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处罚(视违规事实、性质、危害程度、主观态度等因素,给与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本项目如有质疑****管理部门(张先生09372-306348)或委托的地方代理机构;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管理部门投诉,联系方式:朋先生09372-306253。如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内,以书面形式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单位将在收到质疑文件(原件)七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建设单位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文件线索反映时间不限于公告期间。
2024年8月15日
报警信息
无报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