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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8-15 20:26
| 120天 |
| 其他 |
| 40万元 人民币 |
| 41,706.9万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澄清内容: 城南生物质热电储能一体化项目-生产区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增加“三、时间要求3.3进度要求:工程须于2025年9月30日具备一炉一机及配套公辅设施和储能体工程的投运条件,其中主厂房、2#、4#车间、料场办公室、锅炉补给水系统及综合泵房、危废间及仓库、供热首站均需要具备使用条件”。
考虑本工程后期扩建工作,在1#、3#车间内留有输料通廊空间,为后期扩建锅炉输送燃料。在此结构范围内不可以打热源井。输料通廊的具体位置在图纸上做了明确。详见“料棚预留二期扩建输料通廊布置参考图”。
关于初步设计说明书中1#车间、2#车间、3#车间、4#车间室内地面结合地源热井的打井范围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架空处理方式的示意图“图19-4 地基处理平面示意图”、“图19-5地基处理剖面示意图”中的尺寸仅为示意,可根据实际打井位置修订管桩距离。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