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大道971号大院等5个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联合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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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大道971号大院等5个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

通过

/

2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3

****公司

通过

/

4

**宝****公司

通过

/

5

**市****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6

**市****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7

****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8

****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9

**市市政****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10

**市****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11

**市****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12

****集团****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13

****公司

不通过

未符合资格审查3.1.8要求,未提供要求的时间日期截图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0日00时00分。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706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地址:**市**区大沙头路33****广场五楼

联系电话:020-****7069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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