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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等四部门《****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的规定,现将**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第二批)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民宗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24日
联系人:****服务中心 郑林曦之
联系电话:****396
附件:**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库(第二批)入库项目表
**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库(第二批)入库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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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