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14日拟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时间:2020-09-14 15:12:56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061
联系地址:**市**区新二街360****中心4楼
序号
申请单位
注册地址
许可种类和范围
办理事项
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1
****
**省**市**区(**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使用IV类放射源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豫环辐证【G1101】
20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