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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09-02 09:45: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4日。
电话和传真:0373-****061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与****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市四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南线项目 | 工程自****水北调配套****示范区、**县**,全长约41.1km。 | **大学环境****公司 | 本次工程自****水北调配套工程调蓄池(****水厂****示范区、 ****水厂,全长约41.1km。 | 1、废水:施工期,车辆冲洗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抑尘。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 2、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3、固废: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