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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09-16 16:11:43
关于2019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8日。
电话和传真:0373-****061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与****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产260万件仿古建筑构件、工艺品项目 | **县中和镇获武路路西 | ******公司 | 年产260万件仿古建筑构件、工艺品 | 1、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制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隔声、减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