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新乡-辉县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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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10-17 16:28: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1日。

电话和传真:0373-****061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与****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

S229辉原线**至**葛埠口段改建工程

S229辉原线**至**葛埠口段,起点:113.773198,35.451193;终点:113.936543,35.079463

**市****公司

S229辉原线**至**葛埠口段改建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废水:施工期,车辆、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服务区生活污水采用“MBR膜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冲厕,剩余部分用于绿化。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在途经敏感点布设减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对原有居民区等敏感点加装隔音门窗,加强道路绿化,及时维护路面。

/

2

****建设局

**市新中大道(北环路-G107)城市道路工程项目

**市新中大道(北环路-G107)

中南****公司

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缆线管廊、绿化、桥梁工程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废水:施工期,车辆、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在途经敏感点布设减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加强道路绿化,及时维护路面。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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