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11-04 09:57: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8日。
电话和传真:0373-****061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与****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产6000吨高端日用香料项目(一期) | **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 ****研究所****公司 | 年产6000吨高端日用香料(一期):环十五二酮、甲基戊烯酮、三甲基环己烯酮、天然香紫苏内酯、合成香紫苏内酯、橡苔晶、乙位玫瑰酮共3000t/a。建设一台气固综合焚烧炉,2台4t/h天然气锅炉、一台燃气导热油炉。 | 1、废水:高浓度、高含盐废水采用“脱溶+三效蒸发脱盐”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度废水进入物化处理系统(铁碳微电解+催化氧化),经物化系统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循环水站外排废水混合后进入生化处理系统(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后废水经厂内总排放口排****处理厂。 2、废气:罐区储罐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中含HCl工艺废气先经两级水喷淋吸收回收盐酸后再进入焚烧炉,其他高浓度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溶剂后再进入焚烧炉)和危险废物进入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回收+半干法急冷+干法吸收+布袋除尘器+SCR+湿式洗涤塔”处理。导热油炉、天然气锅炉配备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尾气经15m高烟囱排放。加氢车间加氢置换废气采用两级填料水喷淋塔进行吸收处理,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环节均加盖密封,将恶臭气体引至“水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系统治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固废:废包装桶、废钯催化剂和废分子筛厂家回收,****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污盐、焚烧灰渣和废雷尼镍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蒸馏残渣和废溶剂等危险固废进入焚烧炉处理 4、噪声:隔声、减振 | 按照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