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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公司年产10万吨内外墙腻子、干混砂浆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05-04
| 发布单位: | **** | 生成日期: | 2017年05月04日 |
| 索 引 号: | 分 类: | ||
| 名 称: | 关于《新****公司年产10万吨内外墙腻子、干混砂浆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新环表审[2017]69号 **** 关于《新****公司年产10万吨内外墙腻子、干混砂浆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公司: 你公司****大学****公司编制的《新****公司年产10万吨内外墙腻子、干混砂浆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餐厅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外排废水水质****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粉料仓粉尘采用仓顶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米(高于本体建(构)筑物3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开袋、添加剂混合、产品混合搅拌及包装过程粉尘经袋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处理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进行建设,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五、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六、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