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榆林乡一期3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新乡-延津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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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一期30MW****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07-21

发布单位: **** 生成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索 引 号: 分 类:
名 称: 关于****乡一期30MW****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乡一期30MW****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新环辐【2017】1号
**昌盛日****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乡一期30MW****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电站工程:110kV升压站1座,位于**市**县**乡大韩庄东北侧。设计主变容量最终规模1 31.5MVA,本期建设1 31.5MVA。
**1个110kV出线间隔。
工程总投资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线路所经地区,没有重要通讯及军事设施,不经过**,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点。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措施得到落实。
2、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项目建设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指挥领导机构,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公 章)
经办人: 朱宝珠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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