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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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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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动力区和兴路26号 89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二次)磋商文件内容 通过国家级和(或)省级验收。当国家“三普”办不再要求对县级“三普”成果进行国家级验收时,则须通过省级验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后续五年的售后,具体以甲乙合同双方约定执行)。 成果应从技术层面达到国家级验收标准,并通过国家级和(或)省级验收。 89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林章(采购人代表)、胡成明、李冬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及货物按中标价的 1.5%进行计取(不满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执行以上文件标准全额计取,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如流标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自动变更为委托方付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1.339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 通过 通过 62.67 26.00 8.02 96.69 1 1
**省龙研水利****公司 通过 通过 40.67 5.00 8.00 53.67 2 2
******公司 通过 通过 42.00 0.00 10.00 52.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地区**县正棋路109号

联系方式:138****1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世纪大道1000号

联系方式:0451-****5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451-****5957

****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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