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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高森****消防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补充装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5: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静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34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列东街道新**路20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50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燕南街道巴溪大道1369号1幢1-4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134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高森****消防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补充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合同包2 商务评分项第2项原为:
| 2、满意度评价 |
3.00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获得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为好、满意、优秀等肯定性评价的业绩项目满意度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车辆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满意度等肯定性评价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本项如与业绩为同一项目的,本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
现修改为
| 2、满意度评价 |
3.00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获得业主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为好、满意、优秀等肯定性评价的业绩项目满意度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满意度等肯定性评价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本项如与业绩为同一项目的,本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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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区列东街道新**路208号
联系方式:059****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燕南街道巴溪大道1369号1幢1-415室
联系方式:136****134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静静
电话:13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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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