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制氢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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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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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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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D****001304d00078
公告类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16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0 10:0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1
开标时间
2024-06-20 10:00:00

****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制氢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制氢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8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园区奥****公司,投标报价:****3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0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的项目授权代理人:李东锴。

****园区奥****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徐雪。

******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杨林宇。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提供了**京丰****公司电解制氢装置采购项目、******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制氢设备系统等 13 项业绩。3.投标人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

****园区奥****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提供了合****公司 2X660MW 热电联产工程制氢设备、盘江新光 2x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制氢设备等3项业绩。3.投标人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

******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电厂2x350MW 机组**工程制氢设备、2x660MW“上大压小”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制氢设备等 3 项业绩。3.投标人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lb_liu@chng.****.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赛****公司:不响应技术规范内容4.1.2.1本工程制氢系统采用整机进口的PEM质子膜技术的制氢装置(每套出力为10Nm3/h、工作压力≥3.0Mpa),制氢装置不采用整机(氢气发生单元、整流柜)进口可作为废标处理。

中船(**)****公司:不响应技术规范内容4.1.2.1本工程制氢系统采用整机进口的PEM质子膜技术的制氢装置(每套出力为10Nm3/h、工作压力≥3.0Mpa),制氢装置不采用整机(氢气发生单元、整流柜)进口可作为废标处理。

******公司:不响应技术规范内容4.1.2.1本工程制氢系统采用整机进口的PEM质子膜技术的制氢装置(每套出力为10Nm3/h、工作压力≥3.0Mpa),制氢装置不采用整机(氢气发生单元、整流柜)进口可作为废标处理。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能源局

监督单位办公地址:**市****能源局719

投诉受理联系人(监督单位联系人):刘纪中

投诉受理电话(监督单位联系人电话):185****1616

投诉受理邮箱(监督单位邮箱):****@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市**大路****基地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1****057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n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16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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