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字第****002024XS****457号 ****关于苏南****段航道 疏浚工程项目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苏南****段航道疏浚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水利项目,位于**市**区、**区、**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苏南****段航道、改扩建谏壁船闸上下游引航道靠船墩及护岸等。沿线自然**主管部门应在后续规划用地许可阶段,依据建设用地批文等材料已发确定项目具体位置。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3628公顷(35.442亩),拟选位置均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该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 三、依据相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沿线城市自然**主管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等,该项目不影响沿线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沿线城市自然**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后续规划管理、沿线用地控制管理,以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 四、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做好与沿线城镇用地、村庄布点、交通设施等的协调,严格执行防护安全距离等相关标准,确保项目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供水管道、高压线等设施的安全距离,并按要求做好文物古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噪音防护等工作。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苏南****段航道疏浚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本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8月12日。 本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 2024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