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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室 ******保障厅 ****财政厅 ****工会 ****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 号)文件精神,经初审,下列单位符合新时代**工匠地方财政支持经费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71。
附件:**县2021年度-2022年度新时代**工匠项目地方财政支持经费奖励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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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