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微山岛东部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

审批
山东-济宁-微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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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16

项目名称 南四湖**岛东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县**岛镇上庄村——杨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仕兵
联系人 郭稀奇 联系电话 151****6628
项目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5-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市**县**岛镇上庄村——杨村段**区域,建设内容为混交林隔离带、生态拦截沟、下凹绿地、生态鸟岛、滩涂生境修复、净化塘基底修复、净化塘连通管涵及其他配套工程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临时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清运排放至污水管道,不直接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外运处理,外运至合法堆放场地。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离带等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
承诺:**** 张仕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仕兵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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