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工作部署,****妇联围绕家庭教育、家庭文明建设、儿童关爱服务在全区实施家庭和儿童服务项目,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行〔2023〕54号)安排,****妇联将于2024年承接开展**“儿童之家”志愿服务活动,****服务中心来开展此次“儿童之家”志愿服务活动,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儿童之家”志愿服务活动
二、项目经费预算
不超过¥12.00万元(拾贰万圆整)
三、项目采购执行地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点:
由**县、**县、**县、**区选出40****社区“儿童之家”作为此次项目的活动点。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每个“儿童之家”要求开展活动3次,其中含1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活动内容须针对当地儿童实际需求,****社区家长学校活动,发挥当地“五老”“乡贤”、富有家庭教育经验家长的作用,举办家庭家教家风宣传讲座;组织策划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专题亲子实践活动;开展绿色环保和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毒品及预防近视、肥胖等儿童身心安全防护教育活动。
2.活动过程中,注重培树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打造宣传各“儿童之家”志愿服务点,培树志愿服务亮点。
3.在活动期间要对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宣传报道、工作创新、群众满意度等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4.于10月15日前将40个“儿童之家”志愿服务点的活动总结、图片和****妇联验收。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
5.按照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方案、报价、服务承诺等;
6.其他有利于比选单位中选的合法资料(如:承接其他项目实施成果与本次活动类似的优秀案例、影像资料等);
7.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有)无违纪违法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采购与**方式
(一)发布公告招标,从符合项目要求的机构中通过比选活动细案、预算报价、服务质量等内容,选择最优的1个社会服务机构予以**。
(二)与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按计划开展活动。
六、材料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标书代写
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8月21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伍份,标注日期,密封提交至**市桂春**二里2号****5楼市妇联家儿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杏 何**
电 话:0771-****301
邮政编码:530021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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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