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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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3页-第24页 5.履约保证金“ (1)金额:¥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用途和补足规定:在因中标人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损失赔偿费用。在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补齐至 ¥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更正为“(1)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6)用途和补足规定:在因中标人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损失赔偿费用。在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补齐至¥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原招标文件第68页六、履约保证金“ 1、金额:¥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用途和补足规定:在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时,甲方有权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损失赔偿费用。在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后,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补齐至 ¥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更正为“ 1、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6、用途和补足规定:在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时,甲方有权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损失赔偿费用。在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后,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补齐至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红棉路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5****5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北路10号第十一层第1107室

联系方式:075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女士

电话:0758-****028

****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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