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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延项目(**路至**路)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有调整。
2、删除招标文件中“6.3投标文件的审查 6.3.4.2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投标人须知5.1.5条款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条款。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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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