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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堆龙**区2024年第四批拟新增****药店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我****药店****小组,于2024年7月31日,****药店申报资料审核结果,对****公司和**日辉大药房申请纳入医****药店严格按经办规****药店现场考核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8月10日召开**市堆龙**区人社局第14次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公司和**日辉大药房为堆龙**区2024年第四批拟新增医疗****药店。为使考核结果公开、公平、透明,现予以公示新增基本****药店考核机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考核结果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89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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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