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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无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无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业主方于2024年8月16****一中标候选人**瑞丰****公司的弃标函,**瑞丰****公司****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因该项目工期紧,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业主方决定顺延第二****一中标候选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瑞丰****公司(投标报价:****996.47元) 现变更为: ****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827.31****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期间提出。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建设西路 联 系 人: 王刚 电 话: 182****097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广场2号楼3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8****8791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