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住建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2 09:00:00,更正为:2024-09-04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2 09:00:00,更正为:2024-09-04 09:0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运行维护期满一年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运行维护期满二年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运行维护期满三年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 8 |
★ |
其他 |
于“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 本项目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合同生效后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次:本次支付额度为合同总金额的20%,在运行维护期满一年并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后,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评分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在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据实支付; 第三次:本次支付额度为合同总金额的20%,在运行维护期满两年并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后,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评分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在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据实支付; 第四次:本次支付额度为合同总金额的20%,在运行维护期满三年并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后,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评分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在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据实支付。 本招标文件其它地方若有表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现更正为:
| 序号 |
参数 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运行维护期满一年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运行维护期满二年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运行维护期满三年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
| 8 |
★ |
其他 |
于“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 本项目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合同生效后且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第二次:本次支付额度为合同总金额的25%,在运行维护期满一年并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后,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评分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在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据实支付; 第三次:本次支付额度为合同总金额的25%,在运行维护期满两年并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后,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评分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在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据实支付; 第四次:本次支付额度为合同总金额的25%,在运行维护期满三年并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后,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评分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在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据实支付。 本招标文件其它地方若有表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无
名称:****
地址:****大路242号
联系方式:0591-****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岳峰镇横屿路17****广场(一期)7#楼18层23办公
联系方式:0591-****35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敏、郭燕、林方昊、林钧
电话:0591-****3586
****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