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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浙瓯房(2024)4号)的规定,采用议价方式选定****迁建项目第三****中心)工程设计服务(服务类)的实施单位。
于2024年8月14****中心8楼北首小会议室以议价方式谈判,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费用为800000元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浙****公司纪检小组
投诉电话:0577-****6059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