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滨投审〔2024〕22号
****关于****湾新区**沙纵二路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报送〈****湾新区**沙纵二路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滨工建函〔2024〕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湾新区**沙纵二路市政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湾新区****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规划横四路,北至横一路,道路全长约0.92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每小时。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9556.72万元,其中:工程费8332.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8.72万元、预备费455.0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新区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实施和管养主体:项目由东****建设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执法局****分局负责建成后的管养。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按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价章节中的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管委会自然**局《关于对**沙纵二路市政工程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回复意见的函》(滨自然函〔2024〕77号)。
十、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组织招标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实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