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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服务能力,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4〕570 号)要求,我县组织对申报五级养老机构的**县博鸿颐养院、申报三级养老机构的**县****公司****福利院进行现场核验工作,通过核查申报表、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从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四个方面进行核验。****小组初步审计分量化考核,**县博鸿颐养院符合五级养老机构条件,**县****公司****福利院符合三级养老机构条件,现将评选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民政局书面反映,办公室电话:077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