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片区A4地块调查范围为分****车站街道办事处健康街以西,杏园西路以北,兴学街以南的10个地块,面积为5359.74m2。原土地使用权人分****车站****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商业个体户。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铺、小餐馆、其他商业网****公司公寓等,根据《****老******车站北片区修改》,该地块将规划用途将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厅******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住两公”)的地块,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广场****办公室为此委托******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4月-2024年8月,我单位对项目地块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周边居民、地块管理机构等地块现状或历史知情人进行了人员访谈。调查期间收集了该地块相关资料,并从天地图历史影像中截取该地块2004年~2023年卫星影像进行分析。
经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商业用地,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经现场快筛,检测数据无异常,未发现该地块受到污染的情况。综上,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现状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历史上无明显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片区A4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今后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