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编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飞灰处置数量约3200吨(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按单价招标,数量按实结算,最高单价限价为1800元/吨,预算总金额为576万元,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采购需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小代码有772-002-18类目,飞灰**化利用处置;
4.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提供委托合同可证明与有危废相关类****公司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或**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或**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col/col****385/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标书代写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小代码有772-002-18类目,飞灰**化利用处置;
3.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证书,或提供委托合同可证明与有危废相关类****公司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采用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否则不予投标(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30********500003227;
款项用途:注明所投标的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技术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4年9月9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的(采用EMS或顺丰等邮寄方式),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市艮塔东路176号(****);邮件接收人:石露菲;工作电话:199****8622(拒收到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4:30
开标地点:****三楼开标室(**市艮塔东路176号)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翔翔
工作电话:138****7919
采购单位地址:**市浬浦镇外浦村陈高坞自然村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露菲
工作电话:199****8622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市艮塔东路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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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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