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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355430J | **市**区****村委温家村58号 | 89.67(均分制) | 913400元 |
| 货物类 |
|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需求:**国家高新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在6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完毕之日起两年。因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换货的,质保期重新起算。 |
郭忠伟、史亚涛、周叶刚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计法,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之间按1.1%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37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内
联系人:史科
联系电话:0519-****0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延政中大道19号武房大厦4楼
联系人:周德娟
联系电话:****0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德娟
电话:****093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