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V标(潘集境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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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V标(**境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08-19 】

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施工V标(**境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施工V标(**境内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4日

开标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叁万贰仟陆佰叁拾玖元零肆分(****2639.04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经理:苗连春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134********02709),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202****5317)

技术负责人:程勋臣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934********01030780)

投标人业绩:

**市**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1184.3062万元,实际工期的结束日期:2019年11月29日;

项目经理业绩:

1.**市**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1184.3062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2.2022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3255.1861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业绩:

**市**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1184.3062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捌万肆仟柒佰肆拾玖元捌角壹分(****4749.81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经理:常**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4********24368),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202****1778)

技术负责人:杨雷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鲁210********0113)

投标人业绩:

**市淮河流域重点**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第二批)**片区施工14标,合同金额:5823.42万元,实际工期的结束日期:2022年11月16日;

项目经理业绩:

1.小**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段)施工2标段,合同金额:7485.47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2.**市孝妇河提升改造工程6标段,合同金额:8761.267885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业绩:

**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庄墓灌区(渠道治理)工程施工1标,合同金额:3681.1648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招标人:****

地址:**省**市嘉和路26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2-****8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云谷路2588****中心12楼

联系人:李工、么工

电话:0551-****7976、0551-****7978

公示期: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2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7976、0551-****7978。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水利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38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4年8月19日

附件:最终排名表5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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