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市)(三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望**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三期单身公寓3#
被投诉人1:****采购中心
地址:**市高新区埇上路566****中心五楼
被投诉人2:****管理局
地址:**省**市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管理局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邮编:100000
当事人1:******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三期单身公寓3#
当事人2:****采购中心
地址:**市高新区埇上路566****中心五楼
当事人3:****管理局
地址:**省**市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管理局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8日,****管理局发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采购项目(**市)(三包)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规定:预算金额:563.362万元,最高限价:563.362万,第四章规定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并规定了其他招标相关内容。
******公司、******公司依法参加了投标。******公司的投标报价为****254元元,******公司的投标报价808600元。2024年7月19日,****管理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金额****000元。2024年7月24日,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那年7月26日,****管理局****采购中心就质疑行进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7月30****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称:在项目投标评审环节,******公司报价****254元、******公司报价808600元(项目招标控制价563.362万元),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或其他通过复合型审查投标人报价,存在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并未在开标现场要求其进行合理澄清,提交相关材料,存在履责不当情况,****公司投标中以超低价干扰商务评分,涉嫌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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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