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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驱总成模块跑合台改造比选邀请书
二0二四年八月一十九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00,F3前副装配拧紧单元改造
二、比选项目概况:
详见比选技术要求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
地 址:**省**市经开区滨**路6号
业务联系人:徐荣凯 139****1066
技术联系人:汪明 185****5534
监督/投诉电话:0835-****470 邮箱:sjfxb@jian-an.****.cn
第二部分 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
序号 事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00,F3前副装配拧紧单元改造
2 比选范围和内容 见技术要求
3 最高限价 (19万元,含13%增值税) 报价注明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票,超限价视为废标。
4 交货期 见技术要求
5 付款方式 见合同模板第九条
6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7 评选办法 综合比选( ),最低价比选( √ )
8 合格中选人条件 经营范围:设备设计、制造、维修等。
9 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不注明项目名称,则不能参与比选,一切责任自负。
210 比选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1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4.8.26上午10:00分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标书代写
12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审计与风险部
****开发区滨**路6号****,潘泽兵(139****9579)。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13 答疑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n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14 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其他:参选方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10: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标书代写
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F3前副装配拧紧单元改造
招标技术要求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
2024年7月
投标方要郑重承诺:投标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招标内容严格保密。特别当不能中标时,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3D数模、二维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为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得复制,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待设备预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随设备实体一并返回招标方(纸板与电子版投标方不得留存),如因投标方不遵守保密要求,投标方承担因泄密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有关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提供项目的(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装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备品备件、技术服务等。
投标方针对技术要求中无法响应的条款,必须有技术偏离表清单(如全部响应,则技术偏离表清单中写“无”或“/”即可);
F3前副****工作站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该设备的质量负最终责任,投标方应确保项目符合招标方要求,对项目工期、质量负全部责任。
本项目包含1套装配拧紧单元改造;
包含F3前副车架装配拧紧单元,设备组成包含但不限于:F3前副装配拧紧单元改造,新增拧紧枪及装配工装,具备拧紧曲线、扭矩 角度监控、位置/顺序防错、数量防错功能),过程监控及追溯系统等。
|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软硬件部分 |
电动智能拧紧枪系统 |
博世/马头/阿特拉斯 |
扭矩范围至少覆盖50N.M,精度±5%以内; 转角监控功能,满足角度≤±2°; |
套 |
1 |
噪声级别:£60 dB(A)。 |
| 2 |
定位工装 |
非标 |
/ |
1 |
新增 |
||
| 3 |
PLC |
三菱/西门子 |
/ |
套 |
1 |
改造 |
|
| 4 |
周边配套设备 |
非标定制 |
围栏/光栅,风扇、照明等 |
套 |
1 |
||
| 5 |
其它电气附件 |
/ |
气体三连件、三色灯、按钮盒、线槽、线缆等 |
套 |
1 |
||
| 6 |
条码打印机 |
/ |
斑马及同等品牌 |
1 |
新增 |
||
| 7 |
追溯系统 |
非标定制 |
/ |
套 |
1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工序名称 |
工序节拍 |
作业要求 |
备注 |
| 1 |
F3前副车架总成 |
装配拧紧(新增) |
工序节拍≤120s(包括上、下件时间) |
详见产品图纸 |
满足图纸尺寸要求 |
Φ 按装配质量控制要求:
① 使用装配工装;电动计数扭矩枪,扭矩校正(追溯+防错):1次/周;配件、螺钉无错漏装,螺钉做贯穿色标;
② M6螺栓力矩:具备1步拧紧或多步拧紧功能,转速≤300r/min,力矩8±5%(N.m);
③ M8螺栓力矩:具备1步拧紧或多步拧紧功能,转速≤300r/min,力矩25±5%(N.m);
Φ零部件装配位置如下图绿色部分
装配拧紧位置
布局图参考
以上布局图仅示意招标方项目目标的需求,实际布局及效果由投标方最终确认并负责(招标方只参与评审和提供建议);
1) 设备和加工工艺必须符合安全、人机工程、具备防错功能;
2) 投标方项目设计方案包含产能分析、设备布局、物流规划、工艺排布(如工位平衡率、快速切换/混线生产、平准化生产等)、人员配置等;
★电枪拧紧枪选用马头、博世、阿特拉斯同等及以上品牌;
拧紧枪应对拧紧、控制系统、数据储存显示系统、防护等附属设施进行全套统一配置。每次拧紧过程结束后,无论拧紧值是否合格,控制器上都有相应的指示灯和数据显示,同时拧紧枪上也具有指示灯显示;
电枪连接驱动需有一定浮动量,以减少冲击;
★具有拧紧曲线监控,拧紧位置 顺序监控,实现追溯的扭矩、角度等和实际点位一一匹配,系统具备防错、防漏功能;
★系统扭矩精度:±5%; 角度≤±2°;
设备必须符合人机工程学、具备高稳定性、可靠性及安全性;
设有操作面板,上面布置有蜂鸣器、合格及不合格指示灯、手动正/反开关、启动开关、复位按钮、急停开关、机型选择开关等;操作面板布置美观、符合人机工程学和安全要求;
扭矩可调,具备自动编程模式,记录多种拧紧程序;具有扭矩、角度的上限值、下限值、目标值的设定功能及其它工艺参数、程序的设定及修正功能;
拧紧机系统具有各类参数(工艺参数、控制参数及内部参数等)的保护功能,电机及驱动器部件的过载、过流、过压、过速保护功能;
拧紧枪可正、反转;
具备带报警信息和自诊断、带串口、不合格管理;
配置快速备份单元,备份拧紧枪内的所有程序可以通过USB接口输出;
拧紧枪支持热插拔功能。
可存储不少于200 万组拧紧资料,用于数理统计分析;
该设备可上下左右移动,以不影响所有参与装配的作业需要。
拧紧控制系统要求
1) 扭矩控制+角度监控;
2) 角度控制+扭矩监控;
3) 扭矩控制+角度监控+扭矩斜率监控;
4) 角度控制+扭矩监控+扭矩斜率监控;
提供电流监控,用于辅助检测传感器是否测量出错,保证拧紧装配的精度及零错误;
控制器支持各种方式的拧紧结果的导出;
控制器应具备网络连接功能,拧紧结果可通过多种形式导出:以太网,U盘,开放协议,现场总线,RS232等。
控制器本体具有优良的散热系统及良好的防水功能且应方便安装及维修。
同一款控制器即可兼容手持工具又可兼容拧紧枪。
控制电缆线长度不少于7米,电缆为数字通讯;电缆有边缘保护和护套; 电缆为进口品牌。
所选拧紧枪都内置高精度传感器,如采用弯头电动拧紧枪需配备弯头保护套,拧紧枪需要配置枪托用于拧紧枪的放置。
拧紧枪具有正反转功能,到扭矩或角度后自动切断,转速可通过程序软件任意调整,通过预设认帽程序,套筒可以方便地套入或退出螺栓或螺帽。
拧紧枪应具备软停止功能,以减小拧紧时的反作用力。
工具具有电缆自锁功能,设计有抗拉模块,可以防止电缆意外松脱而造成的部件维护等损失,为了保证数据采集和传输的精度,必须采用数字式电缆,不得采用模拟电缆,电缆和工具均支持热拔插。
平均无故障时间间隔≥240小时;使用寿命需要大于200万次。
所有工具须为国外原装进口,制造、装配并检测合格,且有检测合格证书和出厂证书。
工具必须符合标准ISO5393。
对拧紧不合格的螺栓必须予以提示,拧紧枪上有指示色灯显示,分别表示合格、扭矩小、扭矩大,并具有不合格蜂鸣报警提示。
振动须符合ISO 28927-2系列标准,手持式工具振动要求≤2.5m/s2。、
精确追溯系统
所有工序的螺母、螺栓拧紧力矩和拧紧角度需与总成产品一一对应,所有参与装配的部件代码需与总成产品一一对应,并存储实现精确追溯。
所有工序装配参数需进行联网,具有扭矩值、角度值的实时动态跟踪显示功能及拧紧结果的自动识别、自动报警、故障自动显示功能。即在拧紧结束后在屏幕显示扭矩与角度值是否合格。同时提示操作者,辨别产品质量状态。
每一套产品的所有螺母、螺栓拧紧力矩和拧紧角度的数据记录,需精确记录到日期、班次、时间、操作人员。
支持从MES系统中获取工件信息的功能,与所扫描的条码进行比对,一致则可拧紧,并向MES反馈最终结果。不一致则需要报警提示 ,并记录错误信息。
要支持免费开放接口和预留接入我司mes平台的硬件网口等;
MES接口数据端要求:
① 计划下发,包括部装、总装,以及返修等相关计划,主要下发产品型号、序列号等内容;
② 产品打刻信息,包括明码、二维码、一维码等内容;
③ 拼装验证信息,部装与总装型号验证信息;
④ 数据采集完成之后的放行控制;
⑤ 关重件扫码及验证完成信号;
⑥ 其它结合现场管理要求的内容。
① 满足业务应用(如计划下发、产品打刻等相关业务)需要的交互信号等;
② 提供设备状态数据及相关信号;
③ 提供设备报警数据及相关信号;
④ 提供产加工过程数据及相关信号;
⑤ 提供产品质量结果数据及相关信号;
⑥ 提供产品质量过程数据(曲线数据)及相关信号;
⑦ 提供产检测数据及相关信号;
⑧ 提供产品型号与 PLC 代码的对应关系;
另****公司MOM平台通讯和集成相关资料,开放通讯和集成所需**,并配合**后续集成MOM系统。
如果MES向PLC下达有控制指令(**:扫码放行的控制指令是由MES下发的,必须提供一个在MES系统出现问题时可以屏蔽控制指令,切换为传统人工方式放行的操作方式,该方式操作权限交给车间管理人员,避免系统出问题时造成停线)。
夹具(抓手、测量定位支架)要求
夹具工装采的定位销/支撑块采用合金钢+淬火,HRC50~60,工装定位块表面镀镍/镀铬处理;与产品接触部位的支撑块采用聚氨酯或耐磨尼龙,工装易磨损件采用分体式设计可快速更换;
夹具采用的定位面、定位孔,应根据产品资料选择合理的定位孔、定位面。
夹具所用气动、液压元件以及开关、阀门、直线导轨等均应选用国外知名品牌产品。
夹具设计采用全自动气缸定位、夹紧,夹具采用模块化、标准化设计制造,以气动元件夹紧锁死为主的定位方式。要求强度足够、定位准确、结构合理、装卸压夹工件可靠、调整方便。
夹具管路采用阻燃管。
柔性化要求:夹具工装具备柔性化切换功能,可方便切换以兼容其它同类产品共线生产,满足大批量生产以及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要求;
夹具设计便于快速更换,夹具工装与外部连接的电、气采用标准快速连接,夹具工装可整体切换(含电气模块)。
| 序号 |
分类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备注 |
| 1 |
机械外购 |
普通气缸 |
FESTO/SMC |
||
| 2 |
强力夹紧气缸 |
FESTO/SMC |
|||
| 3 |
导轨 |
上银/THK /同等级别品牌 |
|||
| 1 |
电气外购 |
PLC系统 |
西门子/三菱 |
||
| 2 |
触摸屏 |
西门子/三菱 |
|||
| 3 |
变频器 |
西门子/三菱 /同等级别品牌 |
FR—F700—XX FR—D700—XX |
||
| 4 |
低压控制元件、变压器、开关电源、继电器、控制按钮、指示灯 |
施耐德/OMRON /同等级别品牌 |
|||
| 5 |
光电传感器及其线缆 |
OMRON/IFM /同等级别品牌 |
|||
| 6 |
接近开关及其线缆 |
IFM /同等级别品牌 |
|||
| 7 |
防雷器 |
CITEL / PH0ENIX |
DS系列 |
||
| 8 |
滤波器 |
**埃德 /同等级别品牌 |
DNF055 |
||
| 9 |
微型断路器 |
施耐德 /同等级别品牌 |
OSM系列 |
||
| 10 |
塑壳断路器 |
施耐德 /同等级别品牌 |
Compact NSC 系列 |
||
| 11 |
电机热磁断路器 |
施耐德 /同等级别品牌 |
GV2系列 |
||
| 12 |
接触器 |
施耐德 /同等级别品牌 |
LC1E系列 |
||
| 13 |
热过载继电器 |
施耐德 /同等级别品牌 |
LRE系列 |
||
| 14 |
继电器 |
施耐德/欧姆龙 /同等级别品牌 |
RXM |
||
| 15 |
按钮/选择开关 |
施耐德 /同等级别品牌 |
XB2B XB7EV |
||
| 16 |
按钮盒 |
天 逸 /同等级别品牌 |
TYX(开孔数:1/2/3/4) |
注:单个急停按钮盒盖用黄色(ABS) |
|
| 17 |
开关电源 |
施耐德/OMRON /同等级别品牌 |
DR系列/DRP系列 |
||
| 18 |
光电传感器 |
KEYENCE /同等级别品牌 |
|||
| 19 |
电容式传感器 |
CONTRINEX /同等级别品牌 |
|||
| 20 |
电感式传感器 |
CONTRINEX/OMRON /同等级别品牌 |
|||
| 21 |
限位开关 |
OMRON /同等级别品牌 |
|||
| 22 |
接线端子 |
PHOENIX /同等级别品牌 |
|||
| 24 |
力传感器 |
HBM/**天沐/同等级别品牌 |
|||
| 25 |
电源(控制)电缆 |
**渝丰电缆(南方地区)/远东电缆(北方地区) |
RVV系列 YJV系列 |
||
| 26 |
PU 气管 |
SMC / FESTO/同等级别品牌 |
|||
| 27 |
气路三联件 |
SMC / FESTO/同等级别品牌 |
|||
| 28 |
气路换向阀 |
SMC / FESTO/同等级别品牌 |
|||
| 29 |
电磁阀 |
SMC / FESTO/同等级别品牌 |
|||
| 30 |
磁性开关 |
SMC/同等级别品牌 |
DM9N(导线方向:V 纵向;无横向) |
||
| 31 |
安全继电器 |
PILZ |
/ |
||
| 32 |
机柜温度调节器/空调 |
雷博/同等级别品牌 |
/ |
控制柜需配置 |
|
| 33 |
安全门锁/电子锁 |
基恩士 |
参考GS-51P5 |
||
| 34 |
手动扫码器 |
焊接件:霍尼韦尔/斑马/基恩士 电泳件:康耐视//基恩士 |
|||
| 35 |
固定扫码器 |
康耐视//基恩士 |
|||
| 36 |
安全光栅 |
科力/Sick同等级别品牌 |
参考KS06A3040G2PT/GC |
注意:同一项目各外购产品品牌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品牌混用;当品牌要求冲突时以招标方确认为准;
1) 生产线设备外观主体颜色:采用GB-T3181-2008标准,300mm以下为深蓝色,代号:PB05;300mm以上部分为冰灰色,代号:GY09;
2) 工装器具、装运具颜色:深蓝色PB05;
3) 配电柜:浅灰色RAL7035;
4) 发电机、设备、电机:蓝色C100.****.K0(或RAL5012);
5) 桥架:灰色C0.****.K45(或RAL703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部件名称 |
型号 |
货品ID |
技术参数 |
用途 |
品牌/供应商 |
| 例1 |
#AC-EA1 |
柜内照明灯 |
FZLT5-04 |
F3-821 |
4W/220V |
照明 |
YSR |
| 序号 |
设备标识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货品ID |
部件编号 |
品牌/供应商 |
安装位置 |
| 例1 |
+FLD#AC-EC1 |
空开 |
S203-C63 |
1 |
E02-433 |
**** |
ABB |
PLC控制柜 |
| 端子排 |
功能 |
数量 |
端子排图页面 |
| 例:+PLC1-ESPX |
急停回路端子排 |
12 |
|
| 例:+MTP1-X1 |
连接PLC柜信号端子排 |
16 |
|
| 电缆名称 |
源(属于) |
目标(至) |
线缆型号 |
电缆芯数 |
功能(用途) |
线缆图页面 |
| 例:WCBP1 |
+PLC1-CBPX |
+CBP1-CN1 |
Rvv16*0.5 |
16 |
PLC-中央连接盘 |
|
| 电缆名称 |
WCBP1 |
功能(用途) |
PLC-中央连接盘 |
电缆型号 |
Rvv16*0.5 |
||||
| 线号 |
功能 |
页/列 |
目标对象 |
连接点 |
芯线 |
||||
| CBP1L+ |
24VDC CBP1L+ |
+PLC1#CBP/1.0 |
+PLC1-CBPX |
1 |
1 |
||||
| CBP1M- |
0VDC CBP1M- |
+PLC1#CBP/1.1 |
+PLC1-CBPX |
2 |
2 |
||||
| 0FX03 |
压缩空气 压力检测 |
+PLC1#CBP/1.2 |
+PLC1-CBPX |
3 |
3 |
||||
| 0FX04 |
R1 CO2流量1 |
+PLC1#CBP/1.3 |
+PLC1-CBPX |
4 |
4 |
||||
| 0FX07 |
R2 CO2流量1 |
+PLC1#CBP/1.4 |
+PLC1-CBPX |
6 |
5 |
||||
| 0FX0C |
预留 |
+PLC1#CBP/1.4 |
+PLC1-CBPX |
8 |
6 |
||||
| 0FX0D |
= |
+PLC1#CBP/1.5 |
+PLC1-CBPX |
9 |
7 |
||||
| 0FX06 |
= |
+PLC1#CBP/1.6 |
+PLC1-CBPX |
10 |
8 |
||||
| 0FX09 |
= |
+PLC1#CBP/1.7 |
+PLC1-CBPX |
11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电源 380V±15% 50HZ±1% 三相交流
环境温度 -5℃~45℃
相对湿度 30%~95%
气源压力 0.4~0.6Mp
隔振大底座:隔振大底座或隔振带由投标方负责。
要求设备应在招标方给定的条件范围内长期稳定工作,招标方只提供所需电源、气源接口(电源、气源接口到设备中间部分由投标方负责)。
特别提出:6.2.2 用外壳做防护,接触带电部分最低防护为 IP2X 或IPXX见 IEC60529)。 《GB16895.5-2012 低压电气装置第 4-43 部分》第 4-43 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
特别提出:配电箱进线屏护不到位,手指可以触碰到,不满足 IP2X的要求(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内部、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 12mm)的外物侵入)。屏护安全:IP2X: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内部、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 12mm)的外物侵入;漏电保护:末端用电增加漏保;
《GB∕T 16754-2021 机械安全 急停功能 设计原则》
特别提出:要求急停按钮为红色,背景为黄色。
特别提出:附录 B 22 条:阀门危险区域划**符合以下规定:
位于通风良好而未封闭区域的工艺程序控制阀周围的区域,在阀杆密封或类似密封周围的 0.5 米范围内可划为 2 区。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 GB 50303-2015 其中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镍执行表 1 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表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限值 |
采用标准 |
| 1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 2 |
COD |
500 |
|
| 3 |
氨氮 |
- |
|
| 4 |
SS |
400 |
|
| 5 |
BOD5 |
300 |
|
| 6 |
石油类 |
20 |
|
| 7 |
磷酸盐 |
- |
|
| 8 |
总锌 |
5.0 |
|
| 9 |
总镍 |
1.0(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热水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 号)中要求,烘干室供热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56 号)中有关要求。
表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mg/m3) |
排气筒高度(m) |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标准依据 |
|
| 监控点 |
浓度 |
|||||
| 颗粒物 |
120 |
15 |
3.5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 |
| 硫酸雾 |
45 |
15 |
1.5 |
1.2 |
||
| 二甲苯 |
70 |
15 |
1.0 |
1.0 |
||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5 |
10.0 |
4.0 |
||
表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指标 |
限值(mg/m3)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 颗粒物 |
20 |
烟囱或烟道 |
| 二氧化硫 |
50 |
|
| 氮氧化物 |
30 |
表四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指标 |
限值(mg/m3) |
标准来源 |
| 颗粒物 |
3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6 号) |
| 二氧化硫 |
200 |
|
| 氮氧化物 |
30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排放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五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 类别 |
标准值 dB(A) |
标准来源 |
|
| 昼间 |
夜间 |
||
| 3 类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工业场所符合《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 规范,确保生产场所通风良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漏。
生产场所的布局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如下:
解释:安全指安全标准、消防标准、职业健康标准、环境保护标准。
以上标准由安全环保部提供,各单位针对设备设施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消防按标准查阅相关资料。
设备最终验收前15日内,中选方向招标方提供所有设计纸质版图2套,电子版本一套。其中包括:
1)生产线布局图,设备所有总成图纸和 3D 总图,主要零配件图纸,工装夹具等 2D 和 3D 图纸。
2)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品牌,型号,数量,采购商),并注明易损件更换的周期。
3)主要元器件,电气,气动元器件清单;
4)设备校准报告校准计划(如伺服压机压力等)、校准资质厂家信息。
5)所有仪器、仪表必须提供国家计量产品鉴定证书(如涉及)。
6)设备相关资料,如下:
| 序号 |
流程所需单据 |
具体内容 |
数量(份) |
备注 |
| 1 |
设备开箱验收单 |
/ |
2 |
入厂提供 |
| 2 |
纸质版 设备说明书 |
设备综述(设备参数和性能描述、安全操作规程、各部件的功能描述、维护保养规范、常见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 |
1 |
如涉及 |
| 产品合格证书、精度检测记录 |
1 |
如涉及 |
||
| 易损件清单(自制件图纸) |
1 |
如涉及 |
||
| 电气原理图、机械原理图 |
1 |
如涉及 |
||
| 润滑油路图(需注明品牌、型号等) |
1 |
如涉及 |
||
| 液、气压原理图 |
1 |
如涉及 |
||
| 机械传动结构图 |
1 |
如涉及 |
||
| 设备装箱单 |
1 |
如涉及 |
||
| 压力、位移、扭力等传感器校准报告 |
1 |
如涉及 |
||
| 行业其他必备资料 |
1 |
如涉及 |
||
| 3 |
电子版资料(光盘或优盘) |
纸质版设备说明书包含的全部内容、PLC控制程序(含注释且不允许设置密码)、工控机/一体机上位机软件安装包、机器人调试完成后的程序备份文件 |
1 |
如涉及 |
| 设备维护保养规范和设备1 2级TPM维护作业指导书,招标方也可以提供模板参考; |
1 |
如涉及 |
||
| 4 |
随机备品备件 交接单 |
清单必须双方签字确认 |
如涉及 |
|
| 5 |
设备操作、日常维护培训记录 |
如涉及 |
||
| 6 |
设备可视化标识(标牌) |
设备铭牌: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家、设备名称、出厂日期、行业参数等 润滑图表:能体现定量、定点、定质、定时原则等 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类别、位置、标识等 ECPL铭牌:能源类别、位置、控制方法、验证方法等 ECPL进入铭牌:锁定位置标识、锁具种类、验证方法等 气压表、液压表:有正常压力区间标示(绿色) 工业管道:有清晰可视化流向标识、管道颜色符合GB7231 液位计、油泡、油镜:液位计有醒目目视化上下标示、油泡有醒目中位线标示 |
如涉及 |
|
| 7 |
电机 |
YE3系列以上节能电机、电机转向用红色箭头标识清楚 |
带永久性旋转标示 |
|
| 8 |
其他 |
合同或者技术协议约定的其他资料 |
如涉及 |
7)以上所有资料在移交时必须有资料移交清单。
1.
Φ 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及投标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执行,招标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验收试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招标方验收时审查。
Φ 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投标方专试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Φ 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次进行。预验收由投标方负责组织实施,双方参与,****制造厂家进行;终验收在招标方生产现场进行,由双方共同参与。
招标方在设备预验收前20天提供1套工件,供预验收设备使用。
① 在招标方现场调试完成后,设备稳定连续生产1000件合格产品上,并满足节拍要求,若设备出现异常,需重新计数;
② 在招标方调试完成后,系统运转正常、设备正常操作;稳定运转1个月无故障(连续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若维修时间大于15分钟,则连续时间重新计算;若所有维修时间总计大于连续时间的百分之五,则连续时间重新计算,易损件更换除外)。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 1 |
拧紧枪控制器电缆 |
/ |
1根 |
| 2 |
检测定位支架/夹具A基准定位块 |
/ |
1套 |
| 3 |
第四部分 商务合同
甲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需材料及项目内容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完成时间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完成日期 |
| 1 |
|||||||
| 合计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税13%总价),提供增值税专票。 |
|||||||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详见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满足甲方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若未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第十条赔偿。如果乙方安装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2、质保期壹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且质保期期间设备安装项目出现问题的,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或质保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仍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的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设备维修、调试及验收地点 见技术要求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要求
乙方自行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输。
第七条 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安装完成交付使用后10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签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准。异议期限为交付签收后15日内。
第八条 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甲方技术要求。
第九条 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 元( )含税。
本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维修所需备品备件费、材料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30%(13%)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当月或次月支付合同金额30%。
2、第二期付款:该项目完成后,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70%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当月或次月付款50%。
3.第二期付款:20%质保金,终验收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4、付款方式:当期付款在人民币肆万元(不含)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肆万元(含)以上的以半年期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设备安装事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的 0.5 %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设备安装不能满足约定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乙方逾期履行合同超过 7 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
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其他
1、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
6、 本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完成。
7、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 甲 方 |
乙 方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省**市经开区滨**路6号 |
单位地址 |
|||
| 总经理: 黄朝永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
| 电话:0835-****530 |
电话: 传真 |
||||
| 手机:136****9784 |
手机: |
||||
| 开户银行 |
工行****街支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231********22101685 |
账号 |
|||
| 税号 |
915********900656Q |
税号 |
|||
| 邮政编码 |
625100 |
邮政编码 |
|||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纪检部,地址:**市经开区滨**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163.com, 举报电话:(0835)****443、****389。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