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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规定,现对1宗拟出让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公示时限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8日17时,接受意向报名地点:******分局1006室。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设 项目 |
建筑 面积 |
出让 年限 |
| **市**区**路8号地下空间 |
2759.4平方米 |
交通 服****停车场) |
地下停车场 |
2700.63平方米 |
50年 |
二、有关要求
(一)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关于住宅工程的定点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规定字(1999)第11号)执行。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1.《意向用地申请书》签字盖章,一式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存档);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2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存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区**西路81号裕源大厦C区10楼1006室
联系部门:******分局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32-****1906
****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