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南路170号(原御宴宫酒店)地下室、一楼及二楼招租(二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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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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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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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南**路170****酒店)地下室、一楼及二楼招租(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N****381-2)
挂牌价 196,200 元/年
保证金 14,000元
租赁期限5年
租赁面积2185.00m2
承租押金5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21
报名截止时间:2024-08-27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市**区南**路170****酒店)地下室、一楼及二楼招租(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9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区南**路170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产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 2185㎡(以实际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免租期限 1个月 承租押金 5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四至情况:南**路以东,南电北苑以西,百万庄路以北、工商银行以南。

2、交通情况:主要为公交车,公交线路有:20路、12路、32路等,可通达市内各个区域,交通便利。

3、周边情况:购物****超市,****银行、人民银行、****银行,****中学、****小学,****酒店,医院有永****医院,游乐场所有天源水上乐园。

其他情况 1、权证情况:出租标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明。
2、出租标的地下室约742㎡、第一层约559㎡、第二层约884㎡。该标的所在建筑物总高度约15米,层高约4.0米,从第1层有楼梯通往地下室,走道式设计,套内功能齐全,空间布局较合理。停车较便利,前****停车场可停车,无地下停车库。
3、装修情况:****酒店使用,外墙面贴瓷片,入户防盗门,室内安装木包门,铝合金窗,地面贴瓷砖,棚装饰吊顶:水电齐全。
4、****超市使用,不准改变门面用途和分租分包用于其他经营场所。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180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3-04
评估机构 **金典**房****公司
租金底价(元) 1962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5****2018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南**路门面房出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集团****事业部

特别
告知


1、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房地产租赁估价报告〔永金典**(房估)字(2024)1103-04Z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超市使用,不准改变门面用途和分租分包用于其他经营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日前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迁离及交回出租标的,保证出租标的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并通过出租方验收,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承租方未向出租方返还租赁标的。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9、本次资产出租,出租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开具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现状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超市使用,不准改变门面用途和分租分包用于其他经营场所。承租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方若对出租标的进行安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承租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达到合格标准。

5、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和用途;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但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 135****201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8-21 09:00:00 至 2024-08-27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1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8-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8-21 09:00:00-2024-08-28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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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报名联系人 罗女士
报名电话 0731-****0056、137****0930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 刘先生:0731-****8993、138****1459
其 他
1、权证情况:出租标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明。
2、出租标的地下室约742㎡、第一层约559㎡、第二层约884㎡。该标的所在建筑物总高度约15米,层高约4.0米,从第1层有楼梯通往地下室,走道式设计,套内功能齐全,空间布局较合理。停车较便利,前****停车场可停车,无地下停车库。
3、装修情况:****酒店使用,外墙面贴瓷片,入户防盗门,室内安装木包门,铝合金窗,地面贴瓷砖,棚装饰吊顶:水电齐全。
4、****超市使用,不准改变门面用途和分租分包用于其他经营场所。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日前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迁离及交回出租标的,保证出租标的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并通过出租方验收,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承租方未向出租方返还租赁标的。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9、本次资产出租,出租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开具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现状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超市使用,不准改变门面用途和分租分包用于其他经营场所。承租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方若对出租标的进行安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承租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达到合格标准。 5、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和用途;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但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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