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利路、**南路(采埃孚周边)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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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利路、**南路(采埃孚周边)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8-15,更正为:2024-08-2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1 10:00:00,更正为:2024-08-28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21 10:00:00,更正为:2024-08-28 10:00:00。标书代写
原评审标准:
| 拟投入其他技术人员情况 (12.0分) |
供应商拟投入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施工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质量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资料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上述4项得分合计最高得12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更正为:
| 拟投入其他技术人员情况 (12.0分) |
供应商拟投入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1)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上述2项得分合计最高得12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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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松园大道3号
联系方式:020-****9629
名 称:****
地 址:**市**区珠江**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06房
联系方式:158****7252/020-****2361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158****7252/0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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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