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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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2:00时。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0日13:00时;标书代写
2、原招标公告中:“2.1.6其他:本次招标控制价:****4340.5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60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340.59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控制价:****4340.5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50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4340.59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340.5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60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340.59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控制价:****4340.5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50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4340.59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340.5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60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340.59元;”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控制价:****4340.5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50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4340.59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
5、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工期要求为总承包计划工期:457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开工时间:2024年8月31日,竣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工期要求变更为总承包计划工期:437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开工时间:2024年9月20日,竣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州公共**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澄清说明及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此变更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建****管理站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1****32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广场G座1018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6****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