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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继****幼儿园等2****幼儿园审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举办者申请,并对申请材料审核,****幼儿园等5****幼儿园审批前公示: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法人代表 | 办学地址 |
| 1 | ****幼儿园 | 黄细芬 | **县妙高街道凯恩路431号 |
| 2 | ****幼儿园 | 金美荣 | **县妙高街道君子路茗月山庄小区 |
公示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教育局行政许可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个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单位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414(553414),联系地址:**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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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