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无人机防控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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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无人机防控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无人机防控系统项目
3.原公告的分包名称: 无分包 ****无人机
4.首次公告日期: 2024-08-15 17:2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原内容: 第一条:第四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 二、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枪:2.★枪身搭载显控屏幕:具有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280*720。 第二条:第四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 四、其他要求 4.中标方应在供货合同签前提供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第三条:第五章 评标办法2.评分标准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 注: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性能说明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报告全本清晰影印件等作为佐证材料(如提供检测报告,请将报告内佐证部分进行标注)。如出现“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作为响应、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技术指标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为负偏离。 变更后: 第一条:第四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 二、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枪:2.★枪身搭载显控屏幕:具有彩色显示屏。 第二条:第四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 四、其他要求 4.中标方应在供货合同签前提供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第三条:第五章 评标办法2.评分标准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 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车载式无人机防控******部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其他产品须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技术参数的性能说明或检测报告等作为佐证材料。如出现“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作为响应、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技术指标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为负偏离。标书代写
2.更正日期: 2024-08-20 15: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 地址: **市龙驰路599号
联系方式: 0531-****3285
2.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市茂岭山3号路中欧校友产业大厦20层
联系方式: 0531-****1357
3.项目联系人: 高宁、周亚琪 联系方式: 0531-****1357
附件:

****无人机防控系统公开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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