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科技局、财政局,**示范区、****管委会****管理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学校:
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依据《**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豫科〔2023]2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大学、****研究所****公司等15家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大学、****学院****研究所****公司等83家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学院、**省土壤肥料站等6家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15家单位给予后补助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6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一年,整改期间不参加绩效评价),整改完成后下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仍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购置的统筹规划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开放共享水平。
下载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