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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号生成日期 | 2024-08-15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责任部门
****水库工程于2024年2月1****水务局(隆水发〔2024〕5号)批复,已于3月25日开工建设。该工程建设需临时使用林地26.98892公顷,其中温堡乡北山村集体林地13.2382公顷,温堡乡夏坡村集体林地9.4782公顷,山河乡边庄村集体林地0.5721公顷,山河乡山河村集体林地3.8107公顷。该林地使用权****草原局予以行政许可(宁林资许准临〔2024〕35号)。以上集体林****水务局在一年内按照制定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恢复。
本公告在林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公告期限为十日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17日止。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十个****政府****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理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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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