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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自然资审﹝2024﹞513号
国能****公司:
**港一期工程(港****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用海变更后,海域使用权人为国能****公司,用海面积为660.0804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用海类型为**用海,用海期限至2053年9月11日,其他用海内容不变。2024年起,按变更后的用海面积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并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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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