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泗县教育局(本级)2024年教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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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级)2024年教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违约责任 2.2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的逾期交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按2.1乙方单方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不签订合同条款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可单方面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合同继续履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须全额返还甲方已付价款)。 2.2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逾期交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按2.1乙方单方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不签订合同条款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可单方面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合同继续履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须全额返还甲方已付价款)。
2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违约责任 2.2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的逾期交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按2.1乙方单方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不签订合同条款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可单方面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合同继续履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须全额返还甲方已付价款)。 2.2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逾期交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按2.1乙方单方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不签订合同条款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可单方面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合同继续履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须全额返还甲方已付价款)。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级)

地址:嵊**菜园镇**路21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11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9****2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科技大厦四楼

传真:0574-****8919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0690

质疑联系人:严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0689

3.****管理部门:

名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嵊**菜园**滨中路136号

传真:0580-****056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8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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