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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现代农业协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更正的公告
一、由我单位作为业主实施的**区现代农业协同建设项目,项目作出以下更正:
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划分为:****中心、产品展示区、****中心、温室大棚、种植大棚等。本次实****服务中心、产品展示区、****中心、温室大棚、种植大棚、耕作田块修筑工程、灌溉排水工程、配套市政道路及周边路面维修防护工程。(一栋3层展示办公建筑,14栋配套辅助用房,一栋2****中心,原有闲置用房装修升级改造,单层温室1#、2#、3#,设备用房2个,锅炉房2个,种植大棚约19个,单层停车库一个,****工厂房一个,单层成品冻库2个,四层管理用房一个,气调保温库一个,单层丁类附属用房一个,单层丁类辅助用房一个等)。”更正为“本项目为**区现代农业协同建设项目,拟建设1****基地、2个智慧农业生态示范园、****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基地:共流转土地42300亩,其中水田40000.00亩,旱地2300亩,****基地,配套设施用房及生产道路建设;(2)智慧农业生态示范园:其中黄土镇智慧农业生态示范园32.25亩,花荄镇智慧农业生态示范园28.32亩,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多功能温室、配套辅助用房、配套基础设****基地等;(3****中心:黄土镇和花荄镇选址4处,****中心12000㎡,包含四个仓库、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公示人或监督部门投诉。
联系电话:081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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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
附件: